房屋租赁的日常维修可以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房子本身的维修;另一种是房屋内物品的维修。前一种在法律上也叫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最好对过错事项能够列明,方便责任划分。而第二种情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房屋中的附属设施,包括各种家用电器,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内注明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等详细信息,同时,对于家电及其他室内设施的维修责任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谁承担,出现故障时,有合同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如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室内设施维修责任未明确约定的,租赁房屋室内设施包括家用电器因自然消耗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故障和损坏一般应由房主承担维修义务,但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坏则应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正常情况下,租住个人的房屋居住,房内设施的维修,除人为破坏造成的损失,一般都是由房东来进行维修、维护的。有些时候,出租房的配套设施自行损坏,不能够维修的,也都是房东负责更换,维持出租房的原有设施的配套功能。毕竟房屋租金的一部分,原本就包括了,房东提供出租房内的配套设施的使用这块的费用。
所以,租客在签合同前也一定要细致地检查房间的每个角落,门窗、水电、屋内配置等是否有损坏,家具家电的数量及新旧程度,水电费、燃气费、网费、有线电视费等各项费用是否已经缴清,最好把所有东西都使用一遍。并且一定要当面和房东把这些情况都核实清楚并标注在合同中,租金的涨幅也要标注清楚。
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卫生间、走廊、过厅、楼梯》
家电坏了由谁负责?维修费用谁支付?这个问题要具体分析。如果在租赁协议中双方有约定,按协议约定处理;如果协议没有约定,而租金中未含洗衣机使用,则由房客出;租金包含洗衣机的使用,房主同意房客使用,则由房主出。如果上述事项都不明确的,这次只有协商,协商不成时,就看是谁更占有优势了——是他更需要房住;还是你更需要房客!但我更倾向于双方把这些问题明确,免得再发生类似问题。
房屋租赁期间家电坏了,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也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维修的责任,或者自行维修后,请求出租人负担其所支付的维修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你当初就不该给他修,谁用坏了自已修
这个钱,就当做个人情算了,
但是有一点,你要把你的洗衣机拿走,他如果不想租让他走人好了
如果他继续租,又想用洗衣机,那就要他出钱了,洗衣机也可以出租的,但是只能一个人用,其它人也用的话,租钱要多加.
我相信,这几百块钱对房东来讲是不算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