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作为一名处理了多年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专业执法人员,楼主的几个问题应当不算难。
1、交通事故导致有人员死亡,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必须按照一般程序进行立案处理。所以楼主所谓的责任认定书肯定是要下的。但是纠正下,自从《安全法》实施以来,就叫《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叫《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从法律上来说,是证据,尤其是在涉及赔偿的时候。当然,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事宜和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密不可分的,所以交警的判定决定赔偿责任的划分。如果B是完全责任,那么造成C死亡、B受伤,甚至是A的车辆损失、货物损失等一系列的损害,都应当由B负责。但是这并不代表A就不需要赔偿了,因为有交强险。交强险自诞生以来,就属于保险公司的“暗箱操作”,除了律师与其进行交涉,不然一般人都是吃亏的。不过也不用担心,无责一方毕竟无责,最多也就是几百块的事。因为我知道楼主担心的是A的车什么时候放,所以请看第三个问题。
2、事故认定书送达后,本起事故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可以共同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交警组织损害赔偿协商,俗称调解。但是,记住,是共同提交,有一方不同意,调解就不能进行。因为现在调解已经不是交警的义务。打官司相对于私下协商肯定效率要低很多很多!我处理的一起05年的事故,现在还在打官司。建议,楼主在不是很了解损害赔偿的情况下,雇一个专门从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官司的律师,在邀请保险公司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协商。这样达成的协议,保险公司那边赔付起来也很方便。具体赔偿多少?这个问题,我确实回答不出来了,因为楼主你提供的信息确实叫少得可怜!
3、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为了确保交通事故的后期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证据的收集,为了对车辆进行痕迹勘验、技术性能检定,交警是有权利暂扣肇事车辆的。本起事故是重大事故,按照规定必须进行车辆的技术性能检定。但是一旦当事人各方收到车辆技术检定报告书后,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应当在三日内放车,不需要等到《事故认定书》下发后才放车。而且交警只能暂扣车辆,对车辆载运的货物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扣留的。我不知道楼主所说的事故处理到了哪个阶段?如果到了应该放车而没有放车的阶段,我建议你不要走行政复议或者打官司的途径,那样很麻烦,即使你赢了,行政官司得到的国家赔偿是很少的。遇到这样的情况,我建议你向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打市长公开电话,这样还快得多!
4、按照楼主的说法,A与货主应当有承运人与托运人的事实合同关系。但是本起事故涉及到的不光是A和货主了,如果事故造成了货物损失,应当牵涉到B进来。所以打起官司来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相信我的回答可以解决楼主的部分问题。具体问题的商榷,我建议A雇请一个专门负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律师,毕竟专业人事打起官司来还是不含糊的!呵呵!
最后啰嗦一句,分给我吧!能回答得比我详细的人可不多哦!
答:1、是的。
可以这么说。
是的。
2、一般来讲,双方协调更有效率,双方更满意。
赔偿多少要看损失多少,他的责任有多大。
3、这是出于证据的需要。
可以这么理解,但是可以和警察商量,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应可以开走。
4、假如到了法院,就由法官来认定,A和货主究竟是运输合同关系?还是雇主和雇工关系。弱势前者,那两人很难给予赔偿,甚至要求A赔偿他们损失;若是后者,那赔偿责任就是那两人的,而不是A的。
当然,由于你说的比较简单,一些细节也不太知道。因此有可能影响判断。总之,现在的焦点是交警的责任认定;其次是A和货主究竟是什么法律关系。
建议你找当地律师直接咨询。
你的问题比较简单
1、交警受理了就一定会出具事故认定书;对交警的判定可以提出异议并可以申请复议,但一般情况下不会更改,除非你有后台打了招呼;如果B是全责,那么A就不需要任何赔偿,而且A的损失有B全赔;
2、调解当然要比诉讼好,但重大事故不能私下调解,必须在交警的主持下进行的调节才有法律效率,否则保险公司不会认账。调解一定要等事故认定书下来根据责任的划分并要计算出各方的损失才能知道具体赔偿额;
3、扣A的车,估计A是有责任的,如果没有责任,交警是没有理由扣车的。一般扣车要等到责任方在责任范围内的赔偿金有了确实保障后方可放行。比如说投保的金额确实大于赔偿额或者已经拿出了足够抢救治疗的钱。无责不在此范围内。4、A是车主,给朋友拉货,你们是相互帮忙的关系,车祸与货主没有直接关系,损失可以协商解决,货主适当的做一些补偿,法律上没有标准。
1\交警要出责任认定书吧?是的,必须要出
交警的判定完全决定赔偿责任吗?大多数情况下,是的.但如果告上法院,法院会重新调查,责任认定书仅是一份证据,但如果确有其他证据有效证明责任认定书的认定不公或者有误,法院的判决可能和责任认定书的认定不同,因此,只能说责任认定书基本决定了赔偿责任,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现实中,是有案例的,法院判决和交通责任认定书完全相反.
如果B是完全责任,那A是不是就不需要赔偿?由于都是开车的情况下,如果法院最终认定B负完全责任,则A的确不需要赔偿.
2\打官司和调解的问题,其实主要看对方态度,和你应负责任,如果对方是负完全责任,在打官司之前,你完全可以一分钱不赔他,如果这种情况下,你同情他,你可以适当给他一些经济帮助(给他点钱,看你自己高兴决定).如果他态度不好或者你负有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只要他不是负完全责任的情况下),最好是让他来起诉你,因为只有通过起诉,一般保险公司才会介入,这对保护你自身的利益比较有利.对于A来说,没有必要起诉,又不是A要求B赔偿,除非A的车毁了之类的,A才有必要起诉让B赔偿.
3\扣A的车的情况,公安机关在扣的时候必须要给你书面通知之类的,上面有扣押的时间和原因,如果没有,马上向上级部门申诉,如果有也尽量通过其他形式在B起诉前把车取出(甚至交押金,或者保证金都一定要把车取出),这是因为我碰到的一个案子,在诉讼前就被扣押的车,因为诉讼活动,公安机关认为应当在诉讼完结后才能取车,结果一个官司打了一年,等取回车,车因为停在露天,已经有所损坏,而且你还要交给公安机关保管费之类的费用,和维修费加起来已经超过了车的本身价值.
4\补偿多少,一看损失,二看他们有没有责任.因为车是A的,驾驶员和车主是同一的,如果责任认定书认定A有责任,除非A车上的2人有影响A驾驶的情形存在,否则都应当由A负责.如果A没有责任,则赔偿A车损失应由负主要责任的那车的驾驶员和车主连带承当,而A没有对B车进行赔偿的义务,A车上的两人也就没有必要对A进行补偿.
你无责任,不用担心;
扣你的车只是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过几天就没事啦
简单回答你的问题:
1.事故认定书是要下的,如果A没有责任不用承担赔偿。
2.私下调解可以,但是你要是报保险还是去法院或交警队调解。
3.A的货车可能需要做鉴定(伤人的事故需要车检报告),在对方没有去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话,交警最多扣留20天。行政复核的话在事故认定3天之内就可以。
4.交通事故与货主没有关系。A与货主之间的关系是帮忙还是雇佣在交警队可能不会给你认定,可以去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