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24-12-17 2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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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商品现销就是在销售商品的同时收取货款,钱货两清。
商品赊销就是销售商品在先,收取货款在后,销货与收款在时间上是分离的。

回答2:

发货物的时候

回答3:

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会计准则,上述 条件不满足就不能计收入。如果增值税发票需要当月抄税当月申报的,那就只能交税。实际情况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