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欠条的行为从民事法律关系角度讲实质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你现在必须要证实你的这个合同关系是无效的,这样法律才不能保护这个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只有以下几种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你的表述,你的欠条符合第三种情形,以欠条的形式掩盖了敲诈勒索的事实,应是无效的,他们的行为是构成犯罪的。建议你,首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能帮你取一些证据,即使在公安机关未能解决,对你将来提起民事诉讼也有利。公证是没有用的,而且这也不是公证的受理范围。最重要的是要取证,打官司凭证据,你要多在这方面动脑筋。千万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不要怨天尤人,那没有用,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你的这个问题太蹊晓,既然你父亲与叫你父亲写欠条的人上素不相识,他为什么凭白无故的叫你父亲写欠条呢,如果真如你所述这我想就不是民事关司了,分明是一起刑事案件,应该到公安机关去报案。我想这样明目张胆的敲诈勒索,国家的法律是不会叫他得逞的。
没有好办法啊,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没利益没人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