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条上的日期加十二个月就等于你的还款日期,有效
2.不管你约定先还谁,到期了,A和B都有主张还款的权利。。。。。。。B可以叫A先向你催讨,如果A放弃这个权利,他就可以直接向你催讨,如果没有到期,想提前要求还款你可以拒绝。。。。。。。
根据合同法更改合同需要对方同意,也就是说他有权利要求你提前还款,你有权利拒绝。。。。。。。 如果你还了就表示你同意。。。。。。。你不还他拿你也没办法。。。。。。。除非他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你将来还不起或即将破产有转移财产等行为。。。。。。。
你只要确定收条上有日期,写的是借款期限12个月,而不是小于12个月,12个月内,你怕什么,他输定。。。。。。。。。
你不先还给B,导致还不起A,A起诉B作甚,就算起诉也应该连你一起起诉。。。。。。。
1、借款期限应该从债务人收到款项开始计算
2、如果你在A和B的欠条均约定了先还A再还B,B无权先要求还款,但你约定先还A应该有个还款期限吧,不然如果A没还完,那B岂不是要老死也收不回
3、当初借款是为了进货,现在如果还不起(或还没有卖完),如果债主要求提前还款,你想用货物抵偿借款,那要你要和债主协商,如果债主书面同意就OK了
4、希望能帮助你,谢谢
应该可以的
你这事,真麻烦,怎么会不写日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