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出辞职,只是履行通知的义务,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或同意。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你这样怕一定是老板会问你为什么要走。你的理由不好回答他。
那如果你是嫌工资低,待遇不好的话就直接跟他说,也许他会加薪或提高待遇。因为你到另外一个地方要接受新的环境也很烦,所以还不如试一试可不可以继续留下来呢。
如果中你真的想走了。那你可以编你家里有什么事要回去之类的话。
你主要是怕老板不给工资里有纠纷麻烦!
那么你就在发了工资时跟老板讲!
如果你学的是技术活,在公司比较重要,那就等发了工资跟老板讲你再做几天就离开,请他找个代替的人!人情面子都顾着了!
如果你嫌工资低了,那就找个理由比如:我欠了一大笔债或者我想结婚了,要养家糊口,想找个收入高点的,能不能给我涨点工资!
就这么说!我有过这样的事!表现的坚决一点老板看到你肯定的一面,他是不会为难你的,做生意的,没几个真的想有麻烦而且和一个手下的打工仔扯皮,他还要面子啊!
这有什么啊,出来工作嘛,大家都是好就留,不好就走人啊。都知道在一个地方呆久了就会有感情,但做事情,很多事情都不能谈感情。又保况是出来打工呢。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不敢,理由?
怕他不会给工资还是人情上过不去?
真得要走的话,谁也留不住你,应该是你自己内心还在挣扎是不是要走吧?
不敢跟老板说,其实是给自己继续在公司混日子的理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