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会计准则的坏账准备提取比例是多少?

2024-11-24 0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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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税法规定,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出于谨慎性原则的考虑,《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或《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均采用了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且企业可以在余额百分比法、销货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四种方法中选择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这是会计上对坏账损失进行处理的要求。
税法对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遵循的是实际发生原则,采取的是直接转销法,而且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在实际发生时直接确认扣除。
需要的注意的是,随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原企业所得税法对不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5‰的坏帐准备金,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允许列入税前扣除的规定,已失效。

回答2:

没有具体的要求。

这个取决于企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关的批准。

回答3:

这个不同行业的标准不大一样,一般是账龄结合个别认定,账龄比如1年以内5%,1-2年10%,2-3年30%,3-4年50%,4-5年80%,5年以上100%。这个要结合公司的行业和特点

回答4:

方法很多的。
一般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不超过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