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就是摄入了“有毒”食物,这些食物可以是本身含有毒素,也可以是被细菌、真菌等微生物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或者毒物污染的食物。
食用了有毒害物质引起的急性疾病,而这些有毒害物质的主要来源为细菌、真菌、有毒的动物、有毒的植物以及化学制剂,细菌性食物中毒是由于食用了被沙门氏菌属、大肠杆菌、葡萄球菌等细菌污染的食物引起的中毒,真菌类则是因食用了本身含有毒害物质的菌类或被霉菌感染的食物导致器官损伤,植物性的则是因食用了有毒的植物或某些特殊植物引起的食物中毒,动物性食物中毒常见的是河豚、有毒的贝类及含组胺的鱼类引起的中毒,化学性的则常见于农药中毒、甲醇中毒和亚硝酸盐中毒。
本身食物在处理过程之中或者是烹饪过程中没有处理好,造成一些毒素没有被灭活,就可引起食物中毒。最常见的就是豆角,比如豆角没有做熟,很可能就会造成豆角中皂苷、豆素两种物质超标,可能会诱发患者出现胃肠道症状,引起剧烈恶心、呕吐,严重者有可能会造成凝血功能障碍。
另外,吃了被细菌污染的食物以后,可以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这种类型的食物中毒症状一般比较严重,可以引起休克甚至危及患者生命现象。还有,一些食品如果出现腐败变质以后会产生毒素,也可以引起中毒现象。
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是指食用了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物品而导致的急性中毒性疾病。食物中毒一般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食物中毒。比如进食被细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或者吃了含有毒素的动植物如毒蕈,河豚等。还有变质食品、污染水源、餐具和带菌苍蝇等,都有可能引起。
食品安全问题是在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过程中,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善而产生的,这些问题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第二,政府监管不到位。由于食品企业数量庞大,涉及面广,食品监管方面存在死角。同时,政府监管队伍素质较低、人员少、装备落后,责任意识、执法水平都亟待提高。第三,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食品行业法律法规仍存在漏洞,并且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与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力度不够。第四,食品检测技术的发展落后于食品加工技术的发展。这直接导致食品生产加工新技术、新工艺的滥用带来新的危害。第五,消费者错误的认知趋向。在走访一家羊杂汤店的过程中,老板以骨头汤的熬制为例给我们介绍,消费者都认为又白义浓的骨头汤才是“高汤”,可实际上骨头汤即使熬很长时间也不容易出现消费者所谓的“高汤”状态,而使用食品添加剂后,骨头汤在很短时间内就能够变得又白又浓,深受消费者喜欢。所以,使用食品添加剂,生意变得更红火,而不使用食品添加剂,生意就惨淡,“聪明”的老板自然会做出“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