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收入+其他营业收入+应纳税款(增值税-应纳税款)+(应收账款的初始数目-应收账款的最终数目)+(应收账款的初始数目-应收账款的最终数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最终数目-应收账款初始数目)-坏账经常提款准备金-应收账款贴现利息-存货使用变动应付销售金额[特别调整]。
特别调整(不包括内部转账三个账户),如有借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出借方不加“所得税和销售税”;
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帐款等,借方不是“现金”科目,则减去。
扩展资料:
现金流量净额是指现金流入量和流出量的差额。企业经营的现金流有三种,分别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参考资料:现金流量净额—百度百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性租赁、购买货物、接受劳务、制造产品、广告宣传、推销产品、缴纳税款等。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计算公式是: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