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证过的遗嘱,是否拥有法律效力?

2024-11-24 14: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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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人有生老病死,这是一个轮回,很多人老人在离开人世的时候,往往都会选择将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不过有的时候就不是这样的,有的老人遇到了不孝的子女,就会选择将其财产全部捐给慈善机构,一分都不留给自己的子女。那么没有公证过的遗嘱,是否拥有法律效力?很多人不懂吃亏了。

首先这个是不一定的,没有公证过的遗嘱,有的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如果老人在神志清晰的情况下,亲自写下的遗嘱,在没有被逼迫的情况下,这份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还有一种是代写遗嘱,有的老人已经病危了,就由他人代写遗嘱,需要有两个人及其以上的在场,才具有法律效力,并需要录音。还有口头遗嘱也是这样的,需要有证明人。

不过小编这里要和大家说下,并不是所有公证的遗嘱都是有效的。假如刘奶奶今年80岁去世了,留下了遗嘱,想要将自己名下的100平方的小洋房给自己的女儿,但是刘奶奶的老伴还在,这份遗嘱是没有用的。因为这个房子是属于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刘奶奶走了,刘奶奶的老伴是房屋的主人。

而等到了刘奶奶的老伴也走了,这个时候立下遗嘱就能生效了。假设有2个儿子,一个女儿,平时儿子都不来照顾老人,只有女儿来帮忙。有的父母都看在眼里,于是就会选择将唯一的一套房子,直接通过遗嘱的方式,给到女儿。如果没有立下遗嘱,那么从法律上面来说,刘奶奶的三个孩子都是同样可以继承的。

还有一种是遗嘱损害到了祖国利益,这种遗嘱在公证的时候是不能通过的。所以即使有的遗嘱来进行公证了,但是一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遗嘱进行公证是需要付费,要出示老人的证件,将其老人的个人财产都盘点出来,看看是否符合遗嘱上面的条件。

大多数的家庭遗嘱是没有公证的,往往都是富贵人家,有很多的家产,继承人又特别的多,这个时候就会选择立遗嘱进行公证。以免人去世后,家人因为财产为题反目成仇,为了一家人的和睦,都会提前立下遗嘱。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回答2:

不拥有法律效力。没有公证过的遗嘱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所以在立遗嘱的时候一定要经过公证。

回答3:

遗嘱的形式有很多种,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还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新的民法典出台后,还增加了新的遗嘱形式,例如打印的遗嘱,更符合当代实际,只不过未经公证的遗嘱,日后真的涉及诉讼对方一定会对真实性提出异议,所以未公证就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定形式书写,大多数老人,法律意识淡薄,不仅不公证,书写也不规范,会导致遗嘱认定无效。

回答4:

没有公证过的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如果一个人想要立遗嘱的话,一定要去公证处找法律人员公证,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回答5:

民法典规定了六种立遗嘱方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任何一种遗嘱只要符合继承法的规定,都具有法律效力。公证遗嘱和其他形式的遗嘱效力上没有优先之分。民法典改变了原来继承法中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的规定。现在如有数份遗嘱,一般以最后立的遗嘱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