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法院将对方的财产进行 强制抵押。被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确实没有钱或者财物可以执行,但不是拒绝执行的,法院一般是不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如果有违反财产报告或者其它情形的,法院有权将被申请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分析
法院强制执行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执行财产指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确实没钱,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债务人会被法院列入为失信名单。
《最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你也说了是确实没钱,怎么可能列成失信名单,不过应该是数额不大的每年会有一到三次拘留每次十五天,其次才是他如果一直在工作或者可以保证基本生活那么他就会被列入失信名单了,而且他没钱你可以申请拍卖他的房产之类的,早申请早立案,只要是立案的时间早于债务人变更房产财产姓名与他人的时间那么法律是不允许他变更的,所以现在的很多债务人偷奸耍滑欠了一屁股债后立马把自己名下的财产转移。
查封债务人名下所有资产,拍卖后还债。如果名下没资产,无力偿还债务,肯定列为失信名单。
这种肯定是老赖列入失信名单了!至于债务怎样解决要看债务人有什么其他资产,拍卖后清偿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