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家中捉奸被反伤身亡,为何凶手还自称正当防卫?

2024-12-20 21: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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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这次案件的审理过程当中,凶手的辩护律师称,凶手刘某是为了要阻止被害人王某对他的伤害,所以才会拿起铁叉开始反击的,但是没想到误伤了动脉,所以刘某是正当防卫,不过经过调查法院认为,二人有互殴的行为,刘某存在故意伤害的行为还有心理,所以不属于正当防卫。对于这件事情报道以来很多人都觉得非常的荒唐,和别人的妻子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还把对方害死了,怎么还能说自己的是正当防卫?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真的什么都敢说。

事情到底是因为什么发生的呢

王某发现自己的妻子赵某可能有出轨的问题,所以他就跟妻子说他要出去打工,然后妻子就把自己送上车之后,王某就偷偷的跑回家,藏在自己家二楼里面,并且王某还在自己的屋子里装了窃听器,没想到真的发现了自己的妻子出轨了。之后王某就把家里的情况跟自己的哥哥说了,哥哥劝王某找到证据之后就放手吧,能过就过,不能过就分开吧。而王某并不是这样想的,他觉得自己非常的憋屈,一定要为自己讨一个说法。并且还随手拿起了烟灰缸砸向自己的头部来表示决心。哥哥看到这样的情况,也就没有继续再去劝王某。

没想到真的捉奸在床了

随后王某就又偷偷的回到自己家的二楼,没想到真的撞到自己的妻子和刘某,在他们的卧室里面发生了男女之间的关系。王某很冲动,手里拿着一把刀进去,就和刘某开始争吵起来。之后赵某就抱着王某,而这个时候,刘某就去夺王某手里的刀。之后王某就拿着刀捅向了刘某,然后也把赵某弄伤了,没想到刘某就跑向了二楼,拿了一个铁叉就开始和王某打起来,最后刘某用铁叉伤到了王某的手腕,然后刘默就赶紧逃离了现场。

没想到一次婚姻的背叛,两人失去了性命

在这次事件当中,刘某轻伤2级,而王某因割到了动脉导致失血休克死亡,而赵某也是失血性休克死亡,就这样两条人命没有了。我们都知道,在婚姻当中出轨是绝对不能被原谅的,因为对于婚姻不忠诚是不值得被珍惜的。但是如果真的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一定要冷静的思考一下,对待这样不值得付出的人,为什么要让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呢?如果王某可以想明白这一点,相信也不会因此丢了自己的性命。当我们遇到任何事情的时候,也要冷静的思考,并且也要听从别人的意见。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又不能回到以前,那么我们就要试着学会放手,对待这样不值得的人,就不要去冒险。

回答2:

在别人家里跟别人的老婆睡觉,还用铁叉打死了人,这算哪门子的正当防卫啊?明显就是凶手想逃避责任,相信法律是不会放过这个不法之徒的。

01、事件的来龙去脉

坐标河南南阳南召县,45岁的王超(化名)认为妻子赵金莲(化名)可能出轨,于是他谎称外出打工,让妻子把自己送上车。中途,他悄悄返回家中藏在2楼的杂物间内,还在室内安装了窃听器,果然发现了妻子存在外遇现象。

王超把这情况告诉了他的两位哥哥,他的哥哥劝阻道抓到证据就放手,好聚好散,不要把事情闹大。而王超表示宁可站着死,也不愿跪着活。他甚至激动的用烟灰缸砸向自己的头部,来表达自己的决心,他的哥哥见他血流满面,也没有继续劝阻。

于是,王超继续潜伏在家中的2楼,撞到了赵金莲和刘某在卧室发生关系,他拿着刀冲进房间跟刘某争吵,后来赵金莲抱住了王超,刘某趁机夺刀。接着,王超直接捅伤了刘某,也把赵金莲捅倒。刘某趁机跑到二楼,拿起了一把铁叉跟王超打斗。最后,刘某用铁叉捅伤了王超的左手腕,逃离现象。

经过鉴定:刘某腹部轻伤二级,其余部位有轻微伤;赵金莲失血休克而亡;王超动脉被刺破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02、刘某律师辩称当事人是正当防卫

根据调查,刘某是当地的自然资源局城关所所长,年龄50岁,已婚。2016年时刘某就跟赵金莲认识,2018年后他们成为情人,并且在2019年,赵金莲的母亲已经得知了他们2人的亲密关系。

事发当天,是刘某开车接了赵金莲母女二人,去帮助他们协调占地赔偿的事情,解决完事情之后,刘某就回到赵金莲家中,在一楼的卧室里发生关系,然后他俩休息时,藏在二楼的王超就猛然出现,才发生了此次命案。

刘某的辩护律师认为,刘某是为了阻止王超对他的追砍伤害,才被迫拿起铁叉反击,目的只是为了打掉对方的刀,只是在还击时误伤了王超的手腕动脉,并没有刺其他的部位。因此,刘某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03、检察院认为是刘某故意伤害

检察院和办案人员都认为,刘某存在故意伤害的心理和行为。这是因为当事者的3人仅有刘某存活,他的供述并不能完全相信,根据现场的勘察,2人存在互殴的情形。而且,刘某私闯家宅,跟户主的妻子发生关系,结合前因后果,根本无法构成正当防卫。

此外,王超夫妇离世之后,他俩的儿子和女儿也受到了巨大的打击,变得失落内向,不愿意与他人沟通,王超的家属认为应该对刘某进行重罚。

回答3:

当时你是来捉他们的,现在他可以是为了保护自己而刺杀你。所以说这个男子就是正当防卫呀,谁都会有受伤救自己的时候误伤的时候。

回答4:

因为如果不称自己为正当防卫的话,这名男子就肯定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承担刑事责任。

回答5:

凶手被抓后向警方供述时多次强调,他受伤后多次向死者求饶,他拿铁叉的原因是因为死者一直抓着刀不放,他是为了自保,法院和警察都认为应该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追究凶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