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媳和其女无有继承权。因为父亲健在,所以房产产权还是父亲的,而母亲的那份房产作为遗产也只能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而做为第二顺序继承人要想继承是不成立的,除非第一顺序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或不在了。而弟媳和其女是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故去人的配偶,父母和其子女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我认为农村的宅基地,地是集体的,没有继承这个规定,房子是父母的,母亲去世,父亲在世,可以一直住,父亲和其他直系亲属,都有继承权,父亲自己占有房子的一半产权,其余的一半,由父亲与其他直系亲属,按份分,人人有份,平等分。
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你父母只有使用权,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归父母所有,三个孩子都是继承人,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现在父亲健在,母亲去世,父亲和家里的几个子女共同继承母亲的遗产,兄弟亡故,由兄弟的子女代位继承。如果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如果没遗嘱,按法定继承。
父亲还健在,听听他老人家的意思吧!父亲的房子留着,母亲的房子由弟媳和其子女、还有大伯哥均分。或者共同协商,按照为家庭中贡献大小,收入多少比例分房。年龄大点择优分配。
有遗嘱遵遗嘱,没有遗嘱母亲部分,父亲兄弟姐妹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