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人要求对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法院不会判决支持的。
因为请律师不是必须的,律师代理费不是必要的支出。
况且,请什么律师,在哪里请律师,请一名律师还是两名律师,花费的代理费都是有很大区别的。
所以,法院不会判决支持受害人的律师费用的。
这个不在赔偿范围内。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是支持的。。。。
法院应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