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会计准则中,将“应交税金”、“其他应缴款”科目取消,换成“应交税费”科目。对于应交个人所得税核算如下:
1.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
2.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企业发放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核算,在新会计准则下改变了相关的会计科目,由以前的“应付工资”改变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改变为“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如果执行了新准则,应该计入应缴税费,没有执行新准则,计入应缴税金,以前是通过其他应付款的,现在已经调整了。计入其他应付款和应缴税金没有实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