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眼睛近视可以参军吗?

2024-11-25 12:46:0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般军队规定大学生当兵的视力要裸眼4.6或者矫正后视力5.0 如果200度以下都怎么要紧 但是你现在500度的近视可能要做激光手术了 很快的 做完休息1-2周 基本可以回复到5.0-5.2之间 希望我的回答能令你满意 也希望你能实现自己的抱负 参军为国效力。。。。
500度的近视肯定不行的,实在想报效祖国的话可以去做激光纠正手术。
入伍视力条件:
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8。特勤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
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
5.0。
对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
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由于大学生中近视现象的普遍,征兵体检标准在2008年进行了微调,其中对视力的要求有所下降: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右眼不低于4.7、左眼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在校大学生右眼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同时据《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对屈光不正应征者,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就可认定为合格。在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中,也规定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视力达到相应


但是你的视力是在500度,也就是说你的视力是在4.2左右,依照这个视力的话你是不可以参军的。在18岁以上视力已经定型了,基本上视力稳定在400度以上,且两年以上的可以考虑用手术纠正。但是目前对手术的褒贬不一。很多人在高中、初中甚至更小的时候就有以后当兵的理想,因此在18岁之前也就是视力发育期的时候,如果眼睛视力出现问题,应该及时通过补充乐睛视力营养素,坚持服用,补充眼部营养,促进眼部发育,提升和恢复视力,这样在想当兵的时候就不会因为视力而受影响了。视力是需要从小就开始保护的,不是一时就可以的,无论是家长和孩子都应该重视。


第二十九条 视力: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以上;或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7(0.5)以上、另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9(0.8)以上;或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在4.9(0.8)以上,技术

回答2:

大学生参军视力要求
根据国家《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右眼裸眼视力低于 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 4.5,不合格。经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专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近视手术受国家认可。
准分子激光手术后,矫正视力达标者,符合应征要求可以入伍。但需要注意的是: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针对做近视手术的入伍青年需知道:任何手术都有禁忌症,近视手术同样需提前到院进行严格检查。通过检查后,在近视手术术前做好准备工作,以确保手术安全、高质量的完成。
意见建议:如果有参军意愿的有志青年,应从小就注意保护视力,一旦发现近视,应该及时的口服乐睛视力营养素进行治疗,从根本上补充眼部营养,降低近视度数,提升视力,这样就不会影响以后的参军了。

回答3:

年龄:参军的年龄还有限制。男青年为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对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只要本人自愿参军的,可放宽到23岁。为适应部队建设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满17岁的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岁,根据部队建设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 身体方面:应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外 科 第一条 身长、体重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 (一)男性:身长162厘米,体重50千克。 (二)女性: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 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合格。 第二条 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三条 颈强直,斜颈,III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1厘米,膝内翻股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6厘米,或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六条 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扁平足,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 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瘢痕,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线、精索静脉曲线,不合格。 第九条 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史,或非主要脏器手术但伴发主要脏器损伤或其它后遗症,各类疝,脱肛,肛瘘,环状痔、混合痔和经常发炎出血的陈旧性肛裂,不合格。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 第十一条 腋臭,头癣,广泛性体癣,重度手、足、甲癣,疥疮,银悄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 较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不合格。 第十二条 梅毒,淋病,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 科 第十三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 收缩压:12.8—18.7千帕(96—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8—11.5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四条 风湿病,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或在50至60次之间,经心功能测试,确系生理性,合格。 第十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六条 慢性胃、胆管、胆囊、肝、脾、胰腺疾病,慢性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不合格。 第十七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现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谷丙转氨酶赖氏法40单位以上。 (二)谷丙转氨酶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阳性,或其它肝功能检查一项异常者。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阳性者。 第十八条 泌尿、血液和造血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 有癫痫病史、精 神病史、梦游史、晕厥史、神经官能症,癔病,遗尿症,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中枢、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耳鼻喉科 第二十三条 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 明显耳廓畸形,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水面舰艇、潜艇学员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鼻息肉及其它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鼻畸形不合格。 鼻中隔重度弯曲(包括棘、嵴),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慢性扁桃体炎伴有并发症者;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眼 科 第二十九条 视力: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以上;或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7(0.5)以上、另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9(0.8)以上;或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在4.9(0.8)以上,技术

回答4:

只要符合体检视力范围内的,近视眼也可以当兵的。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视力标准 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如果当兵的意愿比较强烈,建议提前半年以上做近视的屈光矫正手术。

回答5:

你好,只要近视度数在征兵的范围内是可以参军的。另外兵种的不同,对视力的要求是不同的,并且近视手术后的视力只要合格,也是可以的。但是有参军意向的人,必须清楚,近视手术必须是18周岁以下的才可以,并且经过严格的术前检查,符合要求的才能进行手术。且术后视力恢复大约需要半年时间,视力才能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