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
2、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年龄:报考校本部音乐学(五年制)专业、作曲系各专业方向、流行音乐作曲专业方向,艺术学院(南校区)音乐制作系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其他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9年9月1日后出生);有特殊才能并考试成绩优良者,由我院相关专业教授级专家两人以上推荐,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4、报考校本部、大连分院(大连校区)演唱专业方向、艺术学院(南校区)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0米以上(含1.60米),男1.70米以上(含1.70米);报考校本部、大连分院(大连校区)音乐教育、艺术学院(南校区)演唱教育、演奏教育、基础音乐教育、行进艺术教育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55米以上(含1.55米),男1.65米以上(含1.65米);报考艺术学院(南校区)时装模特教育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5米以上(含1.65米),男1.75米以上(含1.75米);报考校本部舞蹈学院舞蹈表演各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1.63米以上(含1.63米);报考校本部舞蹈学院舞蹈学、舞蹈编导各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有特殊才能并考试成绩优良者,由我院相关专业教授级专家两人以上推荐,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身高要求可适当降低。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并具备所学专业身体基本条件。
继续教育学院报考条件:
报考本、专科的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不限年龄和工龄。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普校、成人高校或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党校毕业证书、专业证书不予承认)。专业不限,年龄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