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吉祥和谐的象征。凤凰,是中国神话传说中的神异动物和百鸟之。凤是人们心目中的瑞鸟。
1、跟“舞”可以搭边。实际上,凤凰在较早的先秦文献中,正是作为一种祥瑞和一位舞神出现的。《山海经·南山经》:“有鸟焉,其形如鹤……名曰凤凰。……是鸟也,自饮自食,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安宁。”“鸾鸟自歌,凤鸟自舞。”
2、跟“文化”相关的话。在中国文化中,凤凰形象不仅表示自然物之“和”,也表示人类社会之“和”。凤凰“五色”后来就被看成是维系古代社会和谐安定的“德、义、礼、仁、信”五条伦理的象征。如《山海经·南山经》说:“凤凰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
龙凤所象征的意义什么?凤凰竟是龙所生,地位相差甚远
凤凰是人们心目中的瑞鸟,天下太平的象徵。古人认为时逢太平盛世,便有凤凰飞来。即代表具有风的无所不在,及灵性力量的意思;凰即皇字,为至高至大之意。 凤凰是中国皇权的象征,常和龙一起使用,风从属于龙,用于皇后嫔妃,龙凤呈祥是最具中国特色.
凤凰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百鸟之王,在中华文化中的地位仅次于龙。羽毛一般被描述为赤红色,雄的称为凤,雌的则称为凰。其图徽常用来像征祥瑞。亦称为丹鸟、火鸟、鶤鸡、威凤等。
在甲骨文中,凤与风为同字,皆写为凤凰之形,而后凤加上凡声,之后又将凤形改为虫形创造出风字,由此可见凤凰与风的关系。
形态
据《尔雅·释鸟》郭璞注,凤凰特征是:“鸡头、燕颔、蛇颈、龟背、鱼尾、五彩色,高六尺许”。《山海经·图赞》说有五种像字纹:“首文曰德,翼文曰顺,背文曰义,腹文曰信,膺文曰仁。”另,《说文》云:“凤之象也,鸿前麟后,鹳颡鸳腮,龙文龟背,燕颔鸡啄,五色备举。”
凤鸣
据现存文献推断:凤鸣如箫笙,音如钟鼓。凤凰雄鸣曰即即,雌鸣曰足足,雌雄和鸣曰锵锵。
象征
请协助添加来自可靠来源的引用来改善这个部分。无法查证的内容可能被异议而移除。凤是人们心目中的瑞鸟,天下太平的象征。古人认为时逢太平盛世,便有凤凰飞来。
凤凰也是中国皇权的象征,常和龙一起使用,凤从属于龙,用于皇后嫔妃,龙凤呈祥是最具中国特色的图腾。民间美术中也有大量的类似造型。凤也代表阴,尽管凤凰也分雄雌,更一般的是将其看作阴性。“凤”、“凰”常见于女性名。宋朝就常使用龙凤旗,还使用龙凤作为吉祥标记,使用在物品上,比如龙凤团茶。
凤凰被认为是百鸟中最尊贵者,为鸟中之王,有“百鸟朝凤”之说。
按阴阳五行之说,凤色赤,五行属火,是南方七宿朱雀之象。另也为中国民间指的四灵之一(《礼运》,龙、凤凰、麒麟、龟)。
而凤凰亦有“爱情”、“夫妻”的意思;语本诗经大雅卷阿:‘凤皇于飞,翙翙其羽。’李白·早夏于将军叔宅与诸昆季送傅八之江南序:“重傅侯玉润之德,妻以其子,凤凰于飞,潘杨之好,斯为睦矣”。因此凤凰在中国文学中常比喻为“真挚的爱情。”
中华龙凤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庞进认为,在中国的象征文化体系中,凤凰是完美主义的化身,凤凰文化的精髓是“和美”。通过研究,庞进发现凤凰是“合”的神物,它的出现是中国古人对自然界各种生物理解、尊重、敬畏、爱恋、审美的结果,这与道家强调的“天道自然之和”即“天和”相一致.
而凰,古音与光相通,有的研究者[谁?]认为是一种与光有关的鸟,即太阳鸟。凤则同风相通,也可理解为“风神”。凤亦被视为火神。《初学记》卷三十引纬书《孔演图》说:“凤,火精”。
《鹖冠子·度万第八》:“凤凰者,鹑火之禽,阳之精也。”《抱朴子》说:“夫木行为仁,为青。凤头上青,故曰戴仁也。金行为义,为白。凤颈白,故曰缨义也。火行为礼,为赤。凤嘴赤,故曰负礼也。水行为智,为黑,凤胸黑,故曰尚知也。土行为信,为黄。凤足下黄,故曰蹈信也。”——头部呈青色,颈部呈白色,喙部呈赤色,胸、背部呈黑色,趾、爪呈黄色。
中华民国初期的国旗为五色旗,一说取自凤凰五色,同时也代表仁,义,礼,智,信五德。
象征
英语“象征”(symbol)又译“符号”,其希腊文原义指信物,即“把一块木板分成两半,双方各执其一,以示友爱。”(1)后来被引申为代表观念或事物的符号。“象征”是一个大概念,涉及的学科非常广泛,在不同的学科内,有着不尽相同的内涵。在文艺领域,“象征”含义同样非常复杂,它指一种修辞技巧、一个流派、一种原型结构单位,甚至还被视为与艺术本体相等同的概念。
“象征”的含义虽然复杂,但其内涵一般不离符号与其所代表的事物或观念之间的关系。黑格尔认为“象征一般是直接呈现于感性观照的一种现成的外在事物,对这种外在事物并不直接就它本身来看,而是就它所暗示的一种较广泛较普遍的意义来看。”(2)黑格尔是在观念的显现、代表等意义上使用“象征”概念,而且这种显现、代表关系是任意的或者说比附性的。歌德也认为“象征”在现象、观念和审美意象之间构成一种转换关系,但歌德还强调指出:这种表现无法用其他表现形式替代。柯尔律治却认为用形象表达观念只不过是寓言,真正的“象征”应是个性与类性、特殊和一般、短暂与永恒之间的反映关系的体现。“象征”的修辞意义与比喻相近,“希腊语的动词的意思是‘拼凑’、‘比较’,因而就产生了在符号及其所代表的事物之间进行类比的原意。”(3)“象征”与比喻的关系是老话题,在所有的讨论中,“象征”与隐喻的关系最受关注。韦勒克认为:“一个‘意象’可以被转换成一个隐喻一次,但如果它作为呈现与再现不断重复,那就变成了一个象征”。(4)温姆萨特则认为:“象征”是概念性的,是隐喻的对立物,而“隐喻不仅仅是一个语言的问题,而且是一切知识和现实的活生生的灵魂。”(5)温姆萨特理解的“象征”是意义的载体,而韦勒克所理解的“象征”是具有独立价值的文学形象。
在象征主义诗人那里 “象征”不再是思想的显现或代表,而是与思想直接同一的“客观联系物”或“情绪对等式”。在弗罗伊德的精神分析学里,“象征”是性本能欲望在梦中的表现。荣格则认为梦的“伪装”形式不是象征,最多只是无意识的“符号”或“征兆”,真正的“象征”应是无法用语词表达的原型经验的表现。弗莱结合心理学和民俗学认为“象征是可交际的单位,我把它称作原型,即那种典型的反复出现的意象”。(6) 弗莱的“象征”既指一个原型单位,也指作为一个系统的文学原型。在二十世纪初兴起的符号学里,对“symbol”的研究是广义符号学(semiology或semiotics)的一个分支。把艺术当作符号来研究,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泰罗索,泰罗索认为艺术是以隐喻为手段的“象征”(segno)。现代符号学一般把“symbols”归入人工符号。卡西尔的艺术符号理论影响最大,他认为包括艺术在内的一切文化形式都是符号(象征)活动的结果。卡西尔的符号(象征)属于广义认识论的范畴,苏珊∙朗格则在纯粹艺术领域系统阐发了卡西尔的思想,认为符号(象征)既是艺术的本质,也是人类情感的表现形式。
二十世纪50年代以来,“象征”(symbol)的含义主要在结构主义语言学和心理学两个领域内展开。罗兰∙巴特从结构主义符号学的角度阐发了符号(象征),他在《符号的想象》中认为, 符号(象征)不是一种简单的意义传递形式,更多的是一种参与意义生产的工具。马克思主义批评家伯克结合精神分析学理论认为“象征”是和经验模式平行的语词现象,“艺术作品从整体上来说,就是企图以象征既掩盖又解决现实中无法解决的重大矛盾。”(7)拉康则把结构主义语言学和精神分析学相结合,用“象征”指称成人社会的秩序。
汉语“象”最初指事物的形象,如《尚书》 “乃审厥象,俾以形旁求天下”,指外貌;再如《老子》“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指“道”之可感知的外在形式。《周易》之“象”比较复杂,主要有三种含义:卦象、征兆和事物的外在形式。“象征”概念语出《汉书.艺文志》:“杂占者,纪百事之象,侯善恶之征。”指各种占卜家通过观察事物之征兆或利用卦象的组合而察知自然人事的变化、运行规律。对后世的文学理论影响比较大的是王弼《周易略例.明象章》中的“触类可为其象,含义可为其征”,在王弼看来,《周易》之“象”既是事物类特征的抽象代表,又是对“圣人之意”的具体展现。就符号的意义大于其本身的意义这个方面,王弼的“象征”非常接近西方的象征(symbol)概念,也与中国古典文论中的“言外义”、“兴寄”、“滋味”等概念有着相当密切的理论联系。
五四前后,陆续有文章介绍象征派的作品,西方的“象征”伴随着象征主义文学传入了中国。1920年茅盾发表《我们现在可以提倡表象主义文学么?》介绍了象征主义文学,1922年刘延陵《法国象征主义与自由诗》系统介绍了象征派及其创作。20年代人们主要把“象征”作为一种表现手法来探讨,如周作人在给刘半农诗集《扬鞭集》所做的序中认为:“所谓‘兴’,用新名词来讲可以说是象征”(8)。厨川白村的《苦闷的象征》(1924年鲁迅译)在20年代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象征”概念也因此取得了与“表现”相等同的含义。闻一多30年代发表的《神话与诗》根据原型理论考证了中国古典诗作中的象征原型。70年代以后,“象征”重新为学术界所关注,人们把几百年来西方关于“象征”问题的理论资源同时运用于“象征”研究。除了沿袭二三十年代的论题,有些学者还探讨了象征形象和典型形象的区别,认为前者“个别间接暗示一般”后者“个别直接体现一般”。(9)近乎同一时期,台湾学者姚一苇对“象征”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他在《艺术的奥秘》概括了“象征“的三种基本性能:符号性、比喻性和暗示性,认为这三种性能“是构成象征的三个最基本的条件”。(10)
在众多的讨论中,形象的大于自身的意义是一条主线,但单纯把“象征”当作一种修辞技巧或表现手法,显然无法解释艺术形象多义化的原因,解决这个问题,无疑必须诉诸主体和符号(艺术形式)之间的关系。因此,沿着卡西尔的文化哲学的思路,通过考察艺术形式与主体的关系史、艺术形式自身的历史并结合特定时空中的艺术形式之特性,研究艺术形式意义生产的可能性,对于阐释“象征”问题无疑是一种有价值的理论选择,“象征”概念的理论前途也应存在于这一理论方向。
附注:
(1).转引自袁可嘉:《现代派论∙英美诗论》10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
(2).黑格尔:《美学》(第2卷)10页,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3).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203页,刘象愚、邢培明、陈圣生、李哲明译,三联书店1984年版。
(4).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204页,刘象愚、邢培明、陈圣生、李哲明译,三联书店1984年版。
(5).《“新批评”文集》352页,赵毅衡编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6).弗莱:《批评的解剖》99页,陈慧、袁宾军、吴伟仁译,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
(7).转引自《文学批评术语词典》295页,王先霈、王又平主编,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
(8).《中国新诗集序跋选》174页,陈绍伟编,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
(9).《文艺理论研究》:周文《新时期“象征”研究综述》,1991年第5期。
(10).姚一苇:《艺术的奥秘》127页,漓江出版社198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