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汽车所有人(车主)的机动车接近报废了,那么应及时到当地车管所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可能大家会想我卖废铁还能卖一千多,正规走程序太便宜了,但是要知道这样太危险啦!!!
本应该办理报废注销的机动车,如果没有及时去办理注销会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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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3个年检期内车管所里面依旧保留该车档案,并且显示为正常车辆,超过3个年检期限依旧没有去办理车辆报废注销,那么车管所对该车会采取强制报废,网上查询状态显示为“强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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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车子一旦被强制注销之后,原有的车牌不能继续使用,接下来购买的新车不能上原有车辆的户名,更严重的是,车子出现交通事故,车主要承担主要责任,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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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车主也就是当事人如果驾驶报废车辆被交警查处,将被处罚200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2年后才能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而且不能再考取A、B牌照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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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车辆在注册的时候是按照所有人来进行落户的,不注销产生的违章和事故都是由所有人来进行相关的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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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如果车牌照被人冒用,还是要追究原登记车主的。
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取消了对私家车最高15年的强制报废年限,第一次提出了“引导报废”的概念,其中,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公里之后,将引导报废,但只要车况符合国家标准,能够通过年检,仍可以继续使用,
这一新规定并非取消了“强制报废”,根据规定,有两种情况仍将强制报废。一种是“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另一种是“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像你这种做法,60万公里后,或者排放超标过不去,国内当然不让开了。 你要能弄到国外去,相信是插边球,不过车子总在你的名下啊,法律意义上讲,你还是有风险的,万一车子被拿来用于不合法的作用呢?
这个注销相当麻烦,因为没有提供现车,所以基本是无法办理报废手续,因此也无法拿回报废的钱,如果只是注销的话,证明车已经没有了,那去车管所是可以办理的。公安部最新规定,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自动报废,车牌保留6个月。注意:小型非营运车辆的检验周期是:新车——2年——2年——1年——1年……,15年以上的老车,半年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