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世界国家的推动下,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得到了新的发展。在国际关系中,层出不穷地出现新问题,如核武器(见禁止非法使用武力)、国际海底(见国际海底制度)、外层空间、环境保护等等,都要求国际法加以调整,使现代国际法有了显著的发展。
不对 国际条约分为造法性国际条约和契约性的国际条约,一般认为造法性国际条约才是国际法的渊源。契约性的国际条约不是的国际法的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