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开庭审理中对被告带手拷.脚镣有什么样的规定

2025-03-21 21: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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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被告人受审不再佩戴戒具起源于10年前的2003年。当年北京推出《司法警察文明执法守则》,其中规定,“所有刑事被告人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时,一律摘掉手铐。”
有关法律专家对此的解释是被告人在未经法院判决之前都不能被确定为有罪。而让被告人戴着手铐和脚镣在公众面前受审,势必会提前给被告人打上了“有罪”烙印,所以早在10年前,北京法院就率先推出被告人不戴戒具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