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缺乏专门的海外投资风险评估机构以帮助海外投资企业分析和评估海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企业本身受信息渠道、自身评价或判断能力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很难正确判断某项目在国外是否具有发展前景。由于部分海外投资企业对投资项目的前期调查不充分、不科学,从而导致项目投资后经营亏损。 经营管理风险近年来,我国企业跨国经营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很落后。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海外企业中盈利的占55%,其中多为非生产性企业;收支平衡的占28%;亏损的占17%,而且以生产性企业居多。我国企业缺少跨国经营管理的经验,管理体制尚不适应国际化经营的需要,往往使得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遭遇意想不到的风险,这在国有企业中更为明显。 从管理体制上看,一些境外国有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所有者代表监管不到位,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在实施跨国经营决策时,缺乏风险意识和风险制约机制,在投资项目、环境分析、地点选择、合作伙伴选择、经营策略的制定与执行等方面,都缺乏足够的科学论证,因而往往造成重大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受到严重侵蚀。“中航油”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 从管理人才的培养来看,我国企业也缺乏一整套适应国际市场竞争需要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许多从事跨国经营的企业还没有建立起现代化的人力资本观念,对人才资源管理的认识仍旧停留在人事制度管理的层次上,导致外派人员专业能力和积极性都不高,远远不能适应当今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 分散化经营与恶性竞争风险我国设立的境外企业分散化经营现象严重,使得企业不但无法在资本、技术、市场、信息以及生产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与互补,甚至反而会引发越来越严重的内部过度竞争。这说明这些企业投资母体之间缺乏联系和合作。 另一方面,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趋势下,跨国企业都以兼并或建立策略联盟作为发展手段以实现规模效应,而我国企业显然尚未跟上这种跨国经营的潮流。由于我国从事国际化经营的主体主要是国有企业,至今依然存在着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使得海外的国有企业分支公司即使在业务上有相似和交叉之处,也难以进行有效的合作和信息交流。 国有企业自身机制与国际上跨国公司的通行体制存在较大差距,限制、束缚了海外企业的经营活力和经营理念,使海外中资企业难以像跨国公司的子公司那样以各种手段进行兼并和联盟经营。在同一项目的竞争中,我国企业间往往出现竞相压价、恶性竞争的局面,难以建立起战略联盟,这也从内部进一步增大了企业跨国经营的风险。 在面对境外投资的风险时,企业与政府需要采取怎样的措施呢? 一、企业应采取的措施 1.对投资所在国政治、经济形势的正确评估。企业应在投资前对投资所在国的经济发展状况、政局稳定情况和对外国投资的优惠政策进行综合评估。境外企业设立后,也应要求海外经理人员及时提供当地各种政策动向的情报,并由专门机构进行分析。评估工作专业性较强,如果企业实力有限,就要注意发挥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的作用。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需要加强和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强化企业内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培养人才,完善人才管理。发展国际化经营管理,不仅需要金融、法律、财务、技术、营销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更需要有战略思想和熟悉现代企业管理的经理人才。目前,我国比较缺乏熟悉国际规则和东道国市场法律的人才,可以通过招聘优秀的国际人才来弥补自身培养的不足。 3.充分发挥企业自身的比较优势。积极发展企业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产品,是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的重要策略。通过自主开发、合资开发、战略联盟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努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实力雄厚的企业品牌形象。通过兼并、收购、战略联盟等多种方式,运用市场化和国际化手段,增强与外国跨国公司平等对话的实力。 4.实行海外企业本地化战略。我国企业应加强对投资所在国的公关策略。在投资方式上尽量采用合资形式,以取得一定的本国企业身份,可以使合资方分担一部分投资风险;对资源开发等敏感领域的投资,可根据所在国情况以债务形式出资,通过产品分成获得收益,这样可以避免直接取得控股权所带来的国有化风险。如果投资主体具有品牌、技术、管理优势,也可以采取特许经营的形式,做到既节约资金、避免直接投资风险,又占领了市场。在境外企业经营中采用本地化战略,一方面多雇佣当地员工,另一方面尽量实现采购本地化。 5.合理安排投资结构。跨国公司可以通过调整经营政策和金融政策,把政治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调整的中心是把单独一家风险变为多个公司甚至把母国与东道国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可采取以下措施:跨国公司应设法在国际上寻找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利用筹集资本的机会把风险分散在东道国或其他国家,以及国际金融机构或公司的持股者、客户身上。一旦东道国发生任何政治或经济风险,公司并不会承担过多的风险,而且还能受到国际性的保护。设法把东道国国内的子公司的原料、零部件等市场与其它国家市场连在一起,还可以把研究与开发设备的特有技术和关键部分集中在母国,以便一旦发生国家政治或经济风险时,可以让东道国也付出应有的代价。 6.进行周期性国际投资风险分析。对投资者来说,国际投资风险分析不只是投资前期的工作,它贯穿于整个投资期。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因大量雇佣当地劳动力,其政府没收的风险可能较低,但还存在着其它风险,如资金筹集、企业扩大再生产等。投资企业的外部与内部环境不断变化,国际投资风险也不断变化,所以投资方应密切注意各种风险影响因素的变化情况,定期进行投资风险分析。 二、构建境外投资风险预警系统 从技术角度看,建立境外投资风险预警系统则是防范上述风险的具体方法,借助于该系统的有效运行,能够加强境外投资风险的事前管理。众所周知,风险预警系统是一种前馈控制系统,它是使系统在动态环境中保持一定稳定性或促使系统由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转换的活动。境外投资风险预警系统的运行应经过四个程序: (1)监测 大多数风险都是可以预测的,它有一个从潜伏到爆发,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风险预警的监测程序就是对风险表现和要素进行连续的追踪,以便及时掌握风险走向的第一手材料。需要指出的是,监测并不是对企业现象包罗万象的检测,它的目标应该非常明确,监测的终极对象就是风险;监测选用的程序和方法应当及时而灵敏地反映出风险的变化;监测获得的信息并不是越多越好,因为监测信息越多,越易使主要问题不突出,并且信息越多越复杂,获取信息的费用就越高.筛选和处理信息的费用也会越多,所以监测系统应该讲究成本效益原则,以尽量小的支出获取最有用的信息。 (2)识别 该程序可以帮助管理者对监测得到的信息进行鉴别、分类和初步分析,使其更有条理,更突出地反映出风险的变化。应指出的是,由于监测到的大量的基础信息,既包含有用的真实信息,同时又不可避免地混杂着大量的误导性的错误信息和失真信息。通过鉴别程序可以对信息进行检查过滤,剔除其中的误导性信息,找出能反映风险的有用的真实信息;此外,预警依赖于监测,监测离不开指标。建立识别系统的关键是确定预报警情的指标体系,以观察境外投资是否存在风险的隐患。 (3)报警 在设计好预警系统警情指标后,该系统考虑的关键问题便是如何根据预警指标的变化,来预报警情、确定警度。该程序的基本任务:一是分析警兆。企业在警情爆发之前,总有一定的先兆,即警兆。风险预警系统就是要借助于财务指标的变化趋势分析,结合一定的经验和方法,确定是否出现警兆,从而作出下一步决策方案。二是预报警度。预报警度是预警的根本目的,根据警兆的变化状况,联系警情的警界区间,参照警度评价标准,并结合实际或未来情况来修正,从而预警实际警情的严重程度。三是寻找警源。警源是风险形成的原因,是产生风险警报的根源,是实施预控对策的前提。在进行预警源分析时,应注意根据预警对象的特点和变化规律,监测预警对象、确定警源。 (4)预控 风险预控程序是一种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的行动,它有预知和计划,有明确的行动目标和方向,它是预先制定好的各种风险的处理计划和方案。比如,就境外投资管理协调机制而言,其风险预控方案应充分考虑:如何提高境外投资审批效率,有条件地放宽对境外投资的管制,为国内优势企业“走出去” 投资创造便利条件;如何合理制定一部调整对外投资基本关系的专门法律,内容包括从对外投资项目的审批,事后监管,到对外投资的促进、服务措施等,从而有效防范管理协调机制运行中的风险警报,提高政府对境外投资的宏观管理水平。 三、政府应采取的措施 1.完善我国境外投资保险制度。现阶段我国应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境外投资保险制度,它是有效保护我国境外投资的前提条件。我国境外投资保险制度的适用应以我国与东道国签订的双边投资保证协定为前提。目前我国已同20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证协定,并且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因此我国应加快与外国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缔结双边投资保证协定,依靠国内立法与国际双边和多边协定的紧密配合来为我国境外投资提供担保。 2.建立投资工业园。企业走出去,尤其是中小企业,很难独自成功地避免政策风险。如果有国内好的中介服务机构或组织,可以在境外建立投资工业园,集投资咨询、法律顾问等一同到境外投资,如果出现政策风险,政府之间可以双边签订贸易、投资协议,以避免可能的政策风险,甚至可以避免汇率风险,国家计委、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和外汇局可以协调,乃至成立一个专门机构来做这方面工作。 3.建立境外投资咨询机构以及政府与企业新的协调配合关系。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是复杂多样的,可能遭遇的风险类型和程度在不同的投资目的国也是不同的。有些国家的政治风险大,有些是经济、金融风险大,有些是汇率、债务风险大。企业要想及时分辨境外投资有无政策风险,就需要大量资料和研究来做判断。政府建立一个风险评估和咨询机构,将对企业境外投资给予帮助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