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偿还债务后才可以解除。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可以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如果法院和债权人没有做到这些就限制高消费令。并且被执行人在另外一个案子里正在偿还债务,没有能力继续偿还另外一个债务。并且因为工作需要经常往返外地及住宿。是否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最高法院拟出台一项司法解释,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这次上升到出台司法解释的层面,可见最高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决心和力度。
限制高消费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减损。但买房、租赁高档写字楼等行为,还可能使财产增加,从而有利于法院判决的执行。
从法学角度讲,限制高消费是一种间接执行的措施。间接执行措施就是限制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等让其感到痛苦,达到主动履行的目的。
从立法目的角度讲,应该对买房子的行为予以限制,目的就是为了让被执行人感到痛苦,从而主动去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把需要履行的责任(一般都是没有按时履行法院判决)履行完毕后向发出机关(一般都是你涉及到诉讼的法院)申请撤销高消费限制名单。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执行法院申请解除即可
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在法院的限制高消费令中会有时间限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可随时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1、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的。
2、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限制高消费令的。
3、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决定限制高消费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高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高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九条 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天空下了一阵雨,地上还挺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