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5.1.7条规定,地下室防火分区最大500平方米。
附注中写明:“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 倍。”所以防火分区可以扩大为1000平米。
防火分区是指用防火墙、楼板、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分隔的区域,可以将火灾限制在一定的局部区域内(在一定时间内),不使火势蔓延,当然防火分区的隔断同样也对烟气起了隔断作用。在建筑物内采用划分防火分区这一措施,可以在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时,有效地把火势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减少火灾损失,同时可以为人员安全疏散、消防扑救提供有利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防火分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5.1.7条规定,地下室防火分区最大500平方米。 附注中写明:“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 倍。”所以防火分区可以扩大为1000平米。 一、 地下商店应符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