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后,败诉方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上诉费用,上诉人预交一审法院,由一审法院将费用同案卷一同移交二审法院。注意:是预交,终审判决或裁定后,由败诉方承担上诉费。
至于如果被告方上诉成功后,可向一审法院要求退回一审的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原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随案移交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希望我的回答会对你有帮助。
笨,一审都审完了,你有必要问一审诉讼费什么时候交吗?
肯定有人交一审法院了,一审法院才会立案审呀。
对一审不服上诉,不管是哪方不服上诉,谁上诉谁交呀,都上诉都交呀,各交各的。
至于什么时候交上诉费,你交了《上诉状》自然有人要你交上诉费。如果你在领取一审判决后十五日内要上诉,那么一般要求你向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提交《上诉状》后,七日内将上诉费打入二审法院指定的银行账号。二审法院没看到这笔钱,按撤销上诉处理。
至于一审二审的诉讼费当事人之间按何比例负担,生效的判决书会写清告诉你。一般谁败谁担,部分败部分担。
至于怎么落实,生效判决是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依据。如对方不依生效判决内容向你付钱,你就找执行局。
一审诉讼费还是由原告预交,二审上诉费由上诉人预交,待二审审理终结后二审判决书会写明由谁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待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和执行款一并执行。
既然上诉了,那么一审的判决书就没有生效,当然不需要交一审的诉讼费.
二审的会一起判决诉讼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一审诉讼费由原告预缴,一审法院判决谁负担。
上诉的话,由上诉人预缴二审诉讼费,二审法院判决由谁负担一审和二审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