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员做一休一三十一号算不算加班

营业员做一休一三十一号算不算加班
2025-02-24 12:58:37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应该不算吧

回答2:

营业员做一休一三十一号不算加班。

从事营业员工作的劳动者,做一休一三十一号上班不算加班,犹如当月只有28天不算缺勤一样。是否计算加班,应当按照每周不超过40小时计算,超过40协商的工作时间,应当按延长工作时间按不低于工资的150%支付工资报酬,在休息的那天安排工作的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上班(即使是轮到上班)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部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部发[1997]271号
一、企业和部分不能实行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否不实行“双休日”而安排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不超过6小时40分钟?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此外,根据一些企业的生产实际情况还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按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