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二者的组合方式即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还是比较合算的,因为公积金贷款部分,利率较低,相对于全部商业贷款来说,节省不少利息。当然,如果全部能够公积金贷款是最合算的。
以下是40万元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纯杀那个也贷款利息比较(按照20年,当前商业贷款利率5.9%和公积金贷款利率4.0%计算):
1、纯公积金贷款
贷款总额 400,000.00 元
还款月数 240 月
每月还款 2,423.92 元
总支付利息 181,741.12 元
本息合计 581,741.12 元
2、组合贷款(各20万元)
贷款总额 400,000.00 元
还款月数 240 月
每月还款 2,633.31 元
总支付利息 231,994.07 元
本息合计 631,994.07 元
3、纯商业贷款
贷款总额 400,000.00 元
还款月数 240 月
每月还款 2,842.70 元
总支付利息 282,247.03 元
本息合计 682,247.03 元
1、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同时使用,这即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补足而形成的个人住房贷款模式。
2、个人购买住房时,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多少比例各地不一样,即房屋总价=购房首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分别按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
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可以;
最好在同一时间段同时办理多家银行;这样能提高你的贷款成功率;
如果你本月办理一家银行贷款业务,被拒后,征信在下个月中会有显示;这样短期内你再办理贷款就比较困难了。
公积金贷款的话,是有上限的。
当你所购房产金额超出公积金贷款上限的话,是可以申请商业贷款的。
这个叫组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