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就是你说的这种情况,在湘潭被抓的。14年10月7号进的看守所。刚进去的时候是非法拘禁,后来没几天公安就说我是非法拘禁加抢劫。
刑事拘留由看守所执行,看守所在押人员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侦办,待其侦查完毕,呈交检察院审核、公诉,如果想了解案件进度,可以聘请律师介入案件。看守所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要等待开庭判决后,才能明确案件定性及相关人责任,在押人员也会有进一步的去向。看守所羁押期间只是等待开庭的一个过程。
传销都有后台的,被抓的都是替死鬼。
怎么回事?
再多待二个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