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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以后,原则上应当继续缴纳医疗保险。对于医疗保险,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一般地,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和补充医疗保险构成。基本医疗保险是比较通行的,退休以后可以不再缴纳,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大额医疗互助,退休以后应当继续缴纳。补充医疗具有单位福利的性质,属于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一般不再缴纳。
一、法律依据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基金。
个人帐户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个人帐户暂按照下列规定计入:
(一)在职职工3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3%计入;
(二)在职职工35周岁及以上4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7%计入;
(三)在职职工45周岁及以上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3.5%计入;
(四)退休人员按照本人养老金的5%计入。其中,70周岁以下月计入额低于60元的按60元计入;70周岁及以上月计入额低于70元的按70元计入。
二、个人帐户计入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全部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占35%左右的原则测算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适时调整。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扣除计入个人帐户部分后,全部划入社会统筹基金。
医疗保险要男的累计交满30年,女的交满25年,才能在退休以后也享受医保待遇(这里说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包括两块,一是视同缴费年限,这个跟工龄有关,一是实际缴费年限,就是实际缴费的时间,一般是要至少交满10年,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相加,男的满30年,女的满25年就可以了),如果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也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你可以根据以上说的综合考虑,建议你有条件的话还是找家单位参加社保
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不能相加的,中断以后还需要有六个月的等待期。医疗保险有三个月的缓冲期,也就是在三个月内补交,是可以累计计算的,否则就需要重新计算交纳年限,且不能够享受报销待遇,而不是所谓的"作废"。
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而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三个月缓冲期,定期交纳相关待遇不受影响,一般可以断3次,否则就需要重新累计交纳年限,且不享受医疗报销。
没听说过退休人员还要交医保的,到退休年龄了,医保交费也符合当地规定了,那么就可以不用交费继续享受医保了
退休后医疗保险是不需要交。
如果想参保,只能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户口所在地医疗管理中心凭身份证,户口簿,保费,填写申请书材料申请即可。
费用为120元左右/年/人;其基本医疗当年参保,次年享受报销待遇。
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20-70%左右浮动。
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如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如果退休时,符合退休医疗待遇的(一般要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15~25年,各地有差异,如上海是15年,北京女是20年),应该不再缴费,而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如果缴费年限不足的,可以选择一次型补缴或延续单独缴费到55周岁再办理退休医疗,否则就停了。
另外你说每月交5元,不清楚,反正另外一种就是退休后没有退休医疗的,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这些事情有几处可以问讯:一是社保官方电话12333,二是所在街道居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