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2号),设立中国民用航空局 (副部级),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民用航空局设12个内设机构(副司局级)以国际司为例,司长副厅局级,副司长正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