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奥林匹克运运会比赛项目的运动大项奥林匹克运动大项要列入奥林匹克运动会比赛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只有在至少75个国家和4大洲的男子中以及在至少40个国家和3大的女子中广泛开展的运动项目,才可列入奥林匹克夏季运动会比赛项目:只有在至少25个国家和3大大广泛开展的运动项目,才可列入奥林匹克冬委运动会比赛项目,才可列入奥林匹克尽委运动会比赛项目;
根据《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只有在至少75个国家或地区和四大洲男子中,以及至少在40个国家或地区和三大洲女子中广泛开展的运动项目才可列入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比赛项目:一个新的项目要列入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必须提前7年提出申请,经国际奥委会批准后,该项目先列人奥运会表演项目,被接受后,再在下届奥运会列入正式比赛项目。表演项目和其他正式比赛项目一样列入比赛日程,但不发奖牌。
主办国没有自主的资格添加比赛项目,奥运会的比赛项目是由个单项组织或者主办国提交到奥组委,有奥组委评估组评估后提交奥组委执行会议上由全体委员投票决定的 。
申请,然后由奥委会委员投票许可,许可成功的方可成为奥运比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