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分为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具体的区分要根据1995年颁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根据相关规定,架空层在2.2米以下的不能作为专有部分,不能办理产权。2.2米以上则可以作为专有部分,可以出售、办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