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在一个小县城的同一单位工作,已经结婚7年了,由于我的原因,没有生育,所以07年要了她二姐的一个男孩抚养,现在已经3岁!但是我老婆整天埋怨我不是个男人,没本事,让她低人一头,也不能让她过上有别墅和轿车的好日子!而单位里的大多数同事都买了几套房产,也买了车!可以说我们自从结婚一年后,我们不吵架的日子是凤毛麟角!起初我让着她,但是一直这样也不是长久之计!所以都有了离婚的打算!但是我们现在一共辛辛苦苦攒的家产大概存折20万,还有一套房产值15万,如果离婚,孩子应该归谁呢?财产如何分割呢?共同财产是平分的吗?孩子如果归她我还要支付抚养费吗?她要我赔她的青春损失费合理吗?还有我们正打算20万再买一个半亩地的小院,我们出5万,其他都是借的我姐姐的,没打借条,如果买了后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而我们离婚后这个院子也是我们俩平均分配吗?欠我姐姐的钱谁还呢?谢谢
先归还你13万,然后评估房子目前的值多少,然后平分,都不要就卖了分钱,有一方要,就把一半钱给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