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7年10月签的合同到08年底到期,现在想提前辞职,请问需要交纳违约金吗?

2025-02-23 2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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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否缴纳违约金是需要看合同中的约定,因为你提前辞职,按照浙江省的有关规定,单位可以要求你支付未履行合同期的违约金,一般是一年一个月工资吧.其他违约的约定,除非是专项培训或者保密条款规定,应该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都是无效的.
你已经进行过专项培训,无论是否签订培训协议,你辞职后都得支付未履行合同期限对应的培训费.

回答2:

从08年1月1日起,在劳动合同中能够约定违约金的仅限于劳合法第22,23,24条的情形,其他情况约定违约金的,无效.

你接受过培训之后单位是否和你约定过服务期,书面或口头的,原则上是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协议的.如果单位能够有证据证明的确是和你之间明确过服务期的,那么如果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要把尚未履行的与服务期相应的培训费用赔出来的.这笔费用也可看作是违约金.该笔违约金不得高于培训费用.

续:当初的劳动合同上有没有载明将来可能涉及的服务期条款?

如果你们双方完全没有为服务期这个问题商议过的,那你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就行了.

回答3:

不需要交违约金,只需提前30日告知公司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