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有效性如何区分

2025-03-22 18: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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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判断抵押合同是否合同有以下几点:
  一签订主体是否合法。即是否具备民事责任主体资格。

  二、抵押物品是否合法。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不可流通)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上等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无效。
  7.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但农作物抵押有效。

  三、是否采取书面形式,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四、抵押人是否具备处分抵押物的权利,是否越权代理或者无权代理。

  五、法律规的必须办理登记的,是否进行登记。

  六、是否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有效合同,合同法规定以下为无效合同: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回答2:

作为一种合同,其有效性主要从生效要件来看,即主体是否适格、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1、抵押人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对抵押物有合法的处分权。
2、排除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即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排除内容违法的情形,即抵押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上等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无效;
(7)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但农作物抵押有效。
4、法律规定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须采取书面形式。抵押采登记主义和对抗主义:法律规定抵押应当登记的,登记生效;其他的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没有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回答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抵押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成立就生效,所以判断抵押合同最重要的是看其有否无效的情形出现,而无效的情形包括: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无效,
(七)、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八)、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
(九)、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的合同,如未办理批准、登记的无效

回答4:

抵押合同的有效性只需依据一般的合同法原理,合同的生效与抵押权的成立是分离的,要说联系也就是能抵押的范围了,担保物权相关法律列举了一系列禁止抵押的标的,那么将此纳入抵押合同的话,抵押合同可能只成立,而因为标的违法而不生效。其他的也就合同的一般构成要件:双方的缔约能力、意思表示无瑕疵、标的合法可能等。

回答5:

首先先要确定抵押物的合法性.其次看抵押方是否有权把物品抵押给你方.再看抵押物品的价值是怎么样的.抵押物的价值不能超过所抵钱款太多,要不以后一旦有纠纷,法院处理起来会很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