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转学必须按规定办理正式的转学手续,经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和有关区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到转入学校就读。并且,市内四区小学生转学一律使用全市统一格式的《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转学备案表》。市教育局还统一转学流程,第一步为学生家长填写《转学备案表》,持户籍和房产证明到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审查同意后,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第二步为家长持上述材料到转入区教体局,区教体局审查同意后,由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学籍公章(区内转学此步骤省略);第三步为家长持上述材料到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审查同意后,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第四步为家长持上述材料到转出区教体局,区教体局审查同意后,由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学籍公章。市教育局规定,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学校一律不得擅自接收学生。只有转学手续全部办理完毕,转入学校才能接收学生,否则均视为违规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