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是否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是有责任负责学生的治疗的,建议家长找学校领导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治疗费用巨大的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
学校要承担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学校意外受伤,学校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至于如何赔偿,根据受伤情况和当地的医疗标准来赔偿。
在学校内受伤,学校或多或少都有点责任的,还是要看具体情况来认定学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