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财产公证费用是多少?

2024-12-17 13: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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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执行: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收取0.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收取0.05%; 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遗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

  目前,遗产继承公证费已经调整了,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不再按受益额的2%收取。

  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出《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其中,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 收取;

  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公证处的收费可能有一份更加详细的,但是网上查不到的细则,其中有价格的上下浮动规定,所以要咨询公证处。如果办理赠与,按照管辖的规定,一定要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遗嘱公证无此限制。

4、公证买卖房屋协议,只有债权效力,而无物权效力,就是说一旦产生纠纷,只能到法院起诉追回房款,而不能直接判给房产,而现在法院普遍存在执行难,钱款不易追回。只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才真正确定物权,受法律保护和认可。所以说公证买卖合同,无实际意义。如果对方房产有其他问题,不宜买卖,那公证更无用处,白花钱。

回答2:

房产公证费用,他是看你的房产价值而决定的,具体情况要去公证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