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不能说是一级公路。
<一>、公路等级是根据公路的使用任务、功能和流量进行的划分,世界各国公路等级大体相似,但其分类指标不完全相同。中国大陆将公路划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五个等级。
①高速公路。全部控制出入、专供汽车在分隔的车道上高速行驶的公路。主要用于连接政治、经济、文化上重要的城市和地区,是国家公路干线网中的骨架。一般年平均每昼夜汽车通过量2.5万辆以上。
②一级公路。为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部分控制出入、部分立体交叉的公路,主要连接重要政治、经济中心,通往重点工矿区,是国家的干线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1500~30000辆。
③二级公路。连接政治、经济中心或大工矿区等地的干线公路,或运输繁忙的城郊公路。一般能适应各种车辆行驶,二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3000~7500辆。
④三级公路。沟通县及县以上城镇的一般干线公路。通常能适应各种车辆行驶,三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1000~4000辆。
⑤四级公路。沟通县、乡、村等的支线公路。通常能适应各种车辆行驶,四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双车道1500辆以下;单车道200辆以下。
上述二、三、四级公路的通过量是将在公路上混合行驶的自行车、人力车、畜力车、轿车、拖拉机、汽车拖带挂车或半挂车等,都按一定系数换算成载货汽车数。中国和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公路交通量多超过原定的通过能力,故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对公路进行改造,以适应车辆通过能力的需求。
公路等级的选用根据公路网的规划,按照公路的使用任务、功能和远景交通量综合确定;同一条公路,可根据交通量等情况分段采用不同的车疲乏数或不同的公路等级。
公路使用年限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为20年;
二级公路为15年;
三级公路为10年;
四级公路一般为10年。
<二>、新建农村公路一般规定:
1、路基宜采用水稳定性好的材料填筑,一般路段路肩边缘应高出路基两侧地面积水0.5m以上,保证路基有足够的水稳定性。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其路基压实。路基填方应分层铺筑、均匀压实。路基压实度应符合表4.2的规定。
表4.2 路基压实度要求
填挖类别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cm) 路基压实度(%)
二、三级公路 四级公路
零填及挖方 0—30 - ≥94
0—80 ≥95 -
填方 0—80 ≥95 ≥94
80一150 ≥94 ≥93
>150 ≥92 ≥90
注:表列数值以重型舌头试验活刀准。
2、路面底基层应采用水泥稳定粒料(土)、石灰粉煤灰稳定土、石灰稳定粒料(土)、石灰工业废渣、填隙碎石等或其它适宜的当地材料铺筑,其设计最小厚度不应小于15—20cm,道路等级高且重载交通量大时选高限。
3、路面基层应采用二灰碎石或水泥稳定碎石等半刚性材料,其设计最小厚度不应小于15—30cm,道路等级高且重载交通量大时选高限。
4、在摊铺沥青砼或铺筑水泥砼路面前,应对基层进行沥青下封处理。
改建(路面)农村公路一般规定:
1、对于原有老路代表弯沉值符合表4.3的要求,原有老路可不进行补强处理。
(1)对于原有老路为沥青路面时,应对原有路面病害进行彻底处理后,再铺筑沥青砼或水泥砼路面。
(2)对于三、四级公路原有老路为砂石路面或泥灰结石等路面类型时,应对原有路面病害进行彻底处理,并进行单层或双层沥青表处后,再铺筑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面层。 当原有老路路拱不符合要求时,还应对原有老路进行整平,整平层最小施工厚度不应小于10cm.
表4.3 不需补强的原有老路代表弯沉值的要求
公路等级 二级公路 三级公路 四级公路
双车道 单车道
原有老路改建为沥青砼路面 不需补强老路代表弯沉值(10-2mm) ≤50 ≤60 ≤80 ≤100
原有老路改建为水泥砼路面 不需进行基层补强的老路代表弯沉值(10-2mm) ≤100 ≤140 ≤180 ≤200
2、对于原有老路代表弯沉值不符合表4.3的要求,应对原有路面病害进行彻底处理,并采用二灰碎石或水泥稳定碎石等进行补强,补强层施工最小厚度不应小于15cra,再铺筑沥青砼或水泥砼路面。
3、老路需拓宽时,拓宽部分应按新建公路进行设计。
1
路基路面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技术等级、交通量、地形、地质、材料和施工方法等因素综合考虑,尤其应重视排水与防护设施设计,既要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又要经济合理。
2
因受自然、经济和其他条件限制不能一次到位的路面工程,应按照总体设计、分期实施的原则先通后畅,使前期工程在后期能充分利用。
3
通过特殊地质和水文条件的路段,应作好调查研究,结合当地实践经验进行个别设计。
路基宜采用水稳性好的材料填筑,一般路段路肩边缘应高出路基两侧地面积水0.5m以上,确保路基最小填土高度。沿河及受水侵淹的路段路基标高应高出设计洪水频率的计算水位加壅水高、波浪侵袭高和0.5m的安全高度。其中,四级公路设计洪水频率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路基压实。当采用砖块、片(块)石、水泥混凝土预制块等联锁块路面时,路基压实度可适当降低。路基强度和稳定性达不到要求,或因缺乏压实机械及未做分层碾压导致压实度不足的填方路段,应暂缓实施路面工程或采取简易路面过渡,待路基自然沉降稳定后再铺筑新路面。
路基防护应结合当地水文、地质及地产材料等情况,针对易塌方的高边坡、不稳定的高路堤、受冲刷较大的沿河路段等重点路基部位,采用护岸、挡土墙、石砌护坡、石笼、抛石等工程防护和种植灌木等植物防护相结合的综合防护措施,防治路基病害,保证路基稳定。
地形特别险峻、工程量巨大、易发生塌方的改建路段,在满足机动车通行的前提下,可维持原路基和防护的稳定状态,同时应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
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双轮组单轴100kn。
路面类型应根据交通量、自然和社会环境、地产材料和建设资金状况等因素合理选用。
1
有条件的地区提倡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
2
一般地区可采用沥青贯入式、沥青碎石、沥青表面处治、石块、混凝土块、砖块等类型路面。
3
分期修建的工程可采用砂石、贫混凝土砂砾等类型路面。
4
季节性的宽浅河流、泥石流路段上可修建过水路面。
5
山势险峻、急弯、陡坡路段应采用摩阻系数较大的路面,潮湿和过湿路段不应采用砖铺路面。
6
积雪冰冻地区,公路等级较低的路段不宜采用沥青路面和水泥路面,宜修建砂石路面。
应充分利用当地材料合理进行路面结构设计,各结构层厚度,有条件时按规范计算确定;受条件限制的,可适当降低,但不应小于表4.0.8规定的最小厚度。
表
各类路面结构层最小厚度
结构层
结构层类型
施工最小厚度(cm)
铺装路面
沥青混凝土
3.0
水泥混凝土
18.0
简易铺装路面
沥青石屑
1.5
沥青碎石
2.5
沥青贯入式
4.0
沥青砂
1.0
沥青表面处治
1.0
乳化沥青稀浆封层
0.6
未铺装路面
砂石路面
10
砖块路面
12
水泥混凝土块路面
10
块石路面
15
基层
水泥稳定类
15
石灰稳定类
15
工业废渣类
15
柔性基层
8
使用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农村公路,如重载车辆较多的矿区公路等应结合实际交通量及交通组成情况进行专项设计。
路基路面排水应结合沿线气象、地形、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设置必要的地面排水、地下排水设施,并与沿线桥涵排水、农田水利排灌系统相结合,形成良好的排水系统。一般路段应设置梯形土边沟,冲刷严重的山区路段应设置硬化边沟,边沟底宽和沟深不宜小于0.4m,村镇路段边沟应按本《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