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为了案件的侦办需要,让受害人验伤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要权利。若受害人拒不配合接受验伤的,而案件的办理需要查明受害人伤情来鉴别案件真假的,公安机关是可以强行进行验伤的;而若是一般的民事损害案件,受害人拒绝验伤的,其产生的后果只能由受害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