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国子女超过21岁问题

2024-12-16 20: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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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移民申请中常常涉及到子女的年龄界限21岁的问题,由于部分儿女超过美国移民局规定的法定年龄而无法顺利的移民美国。通常来讲,移民申请中作为子女的申请者须在其移民类别下的签证排期到达前(或有移民签证名额前)未满21岁。于是许多涉及子女的移民申请者常常问到有关移民申请中子女年龄的问题,诸如:若移民局对签证审批较为缓慢,在等待批准期间子女超龄怎么办?或者虽然移民申请已获批准,在等待移民签证排期的过程中子女超龄,是否还能获得绿卡?
  关于该问题,在2002年时前总统布什签署了一项儿童身份保护法案(The 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简称CSPA。该项法案有助于消除行政审批速度对于由子女超龄带来的移民申请障碍(请注意,该法案仅适用于移民签证申请,而并不适用于非移民签证申请)。在该项法案颁布后,移民局又先后以几项备忘录解释其应用。该法案及其备忘录涉及复杂的年龄算法,在不同情况下的应用又大有不同。以下将对其简要加以介绍,但该介绍无法囊括有关规定的大部分细节以及诸多复杂的情况,因此请有具体疑问的移民进行详细垂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帮助。
  而对于有名额限制的亲属或职业移民的各个类别下的子女,大致来说,首先看签证排期到达之日的年龄(如果在移民申请批准前移民签证就已有名额,则看申请批准之日子女的年龄),然后减去移民局审批移民申请所用的时间,这样得出一个CSPA法案年龄。如果这样得出的CSPA法案年龄没有超过21岁,则即使该子女实际上在排期到达时已经超龄,也视为移民法意义上的儿童或子女。其中,上述的移民局审批移民申请所用时间,一般指的是从收据日期(receipt date)到发出批准日期所经过的时间。同时还存在一个重要限制,即申请者须在绿卡排期日到达后的一年内提交签证申请才能继续获得CSPA的年龄保护。
  此外,CSPA及其多个备忘录还对其他移民类别下的子女年龄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除上述简要介绍外,这些复杂的规定还给许多法案通过前后的情形进行了有利的规定,一些案件甚至因此还有重新开案的可能。总体来看,在移民申请过程中,保护子女身份利益的最好方法就是及早进行申请。而在有超龄危险时,或是申请因年龄问题遭到拒绝,就应尽快咨询律师,争取时间、提高申请成功的希望。
  在该法案下得益最为明显的是以公民子女身份进行绿卡申请的未满21岁的受益人。这类受益人只要在其提交移民申请时并未年满21岁,其年龄即被锁定在21岁以内,不必等待排期,并且无论受益人在移民申请获得批准后的任何时候提交绿卡申请都不受影响。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该子女的父母在原先是绿卡身份时为该子女提交了移民申请,而后来父母归化为公民,子女申请类别相应变为公民子女时,子女年龄以父母归化之日的年龄为准。又如,原先以公民已婚子女身份进行移民申请的子女,因离婚而改变移民申请类别时,其年龄以离婚时的年龄为准。

回答2:

孩子移民跟读书工作是没什么关系的,满21岁后,在移民法上即属于成人,例如美国公民21岁以下的子女,移民不受配额的限制;超过21岁,就属于亲属移民第一优先,要等排期和配额。过去因为移民局积案太多,导致很多青少年在等待期间自然超龄,审核时已满21岁,须依另外条件审核,造成很大的困扰。
你看看这孩子身份保护法适不适合你的:
孩子身份保护法( 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简介:布什于2002年8月6日签署了孩子身份保护法( 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该法的目的是解决那些未成年的孩子因移民局处理案件的拖延而带来的问题。美国移民法规定凡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为孩子(CHILD)。由于处理案件的的拖延,许多在申请时的孩子在案件处理的时候已超过21岁。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孩子们就不够资格移民美国或不能在美国获取绿卡。

根据孩子身份保护法对于以下几类情况做出了新规定:

1)美国公民的孩子年龄应以其申请(130 )表时的年龄计算;

2)绿卡的持有人申请他们的孩子,如申请人后来加入了美国国籍,其被申请的孩子的年龄以父母入籍的日子来计算;

3)对美公民的国已婚子女,如果子女后来离婚了,其年龄以离婚之日算;

4)对未入籍的绿卡持有人的孩子,其年龄应从从有配额那天算,减去等待名额的天数。比如,孩子在有名额的那天是21岁零六个月,等名额的时间是10个月,在减去这10个月后,该孩子仍然可以移民美国或在美国拿\绿卡。但是,这类申请有一个条件,即孩子的绿卡申请应当在一年之内提出来(指130之后的485表);

5)政治庇护和难民的孩子的年龄从父或母亲的政治庇护和难民申请时的年龄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