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我可以向法院提出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吗能赔多少

2024-11-24 04: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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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时,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请求,按必须符合婚姻法46条规定的情形。
如果没有婚姻法46条规定的情形,就不能要求精神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回答2: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