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查询系统功能更全面,涉及到个人公积金缴存、划扣还贷等信息,为保障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需要同时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和身份证号码才可查询。
由于目前仍有少数单位未报送职工身份证号给我中心录入系统,导致这一部分职工查询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尽快与缴存单位联系,完善个人账户信息。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扩展资料:
符合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提取
显示公积金提取显示末入帐提取帐户无法再次办理提取意思:
1、单位没有把应扣除的公积金入到公积金账户里面去,账户里没钱,所以无法办理提取。
2、第一次提交申请由于网络连接超时,第二次提取显示未入账,意思即第一次申请已提交办理中,耐心等即可。
由于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电话是12329。
扩展资料
1、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2、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4、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准,决定在全国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应该是和公积金中心的提取规定冲突了。
因为公积金提取是有年限要求的
一般是一年一次
一年内提取给就不能再次提取
已经好了,等到账就行。我的就是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