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费一般是按照年交。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高校学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现行高校收费政策有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
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扩展资料:
高校乱收费治理政策:
高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收入应全部用于学校的办学支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将学校的收费收入用于平衡预算,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学校收费资金。
学校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使用收费资金,不得随意乱发钱物。
各地教育、价格、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监督,对高校不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要按各自的职责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大学学费一般是一年交一次。
我国大学学费一般都是按学年制缴纳,也就是说,每年秋季开学时交一年学费。在各大院校的招生简章上会详细说明费用明细。
学年制:以读满规定的学习时数和学年、考试合格为毕业标准的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又称学年学时制。实行学年制的高等学校,其学年和学时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各有不同的规定,既规定一定的修业年限,又规定一定的教学时数。每一学年的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门类和教学时数,都有严格的规定。优点是整齐划一,便于管理,有利于保证一定的培养规格和质量。缺点是课程多,学生负担重,统得过死,不利于因材施教,不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招生简章:招生简章是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是学生了解该学校和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是一种较为可信的院校信息。简章中会有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在招生宣传中,招生学校必须将名称、地址、类别、层次、专业、颁发何种学历证书等事项,按照审批机关审批的内容加以规范。
招生简章具体内容:第一:招生学校的简介,用于向学生传递学校的大概情况;第二:招生项目介绍,用于向学生传递招生项目的具体内容;第三:招生对象及报考要求,对招生范围作出明确划分和界定;第四:报名时间,圈定招生时间范围;第五:录取原则,表明校方的选择标准;第六:收费标准,对招生情况的资金概述;第七:联系方式,公布校方招生的联系方式,方便学生的咨询和查问;第八: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