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
居住证是中国流动人口在各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居住证持证人具备当地相关条件,就可在就业、医疗、计划生育、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受和常住人口同等待遇。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积极尝试,被认为是取代暂住证作为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的过渡性手段。
全国范围内的大趋势是,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城市户口的迁移限制。不过在这个过程中,类似北京、上海这样的特大城市近乎必然地陷入政策悖论难以自拔:一方面,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需要对二元结构进行改革;另一方面,一旦户籍制度有所松动,户口“含金量”越高的地区,越可能面临外来人口蜂拥而入。
摆脱这一两难困境绝非易事,因为除了考虑外来人口的强烈需求,还需要考虑以城市居民的变革意愿。从实际情况来看,阻碍户籍统一管理的障碍,主要来自地方政府对本地居民大量失业以及公共财政入不敷出的顾虑。风物长宜放眼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