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交通事故索赔往往都要以证据为依据,为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权益,出院后伤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事故认定书(确定赔偿比例);2、对方的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车辆保单(确定对方信息);3、医疗费票据(证明治疗支出的费用);4、住院证、出院证(附加的医嘱可以证明休息时间、误工时间等);5、诊断证明、病历等(确定受伤情况)。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一般需携带身份证、病历、大病历复印件、治疗终结报告等。
注意收集保存各项票据,还有病历资料,这些都有可以成为你日后维权的证据,主要以下几方面证据资料:
1、让医生开具疾病证明,注明住院期间有一人或两人护理,加强营养,出院后全休多久等内容。
2、收好医疗发票,打印用药清单,复印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病历资料。
3、刻录包含X光,CT,DR等影像资料的光盘。
交通事故受伤办理出院的话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资料要准备 医院给你什么你就留好什么就可以了 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先去咨询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