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限期改正和责令限期整改的区别是什么?

2024-11-25 07: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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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性质不同

行政处罚是一种法律制裁,是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所给予的制裁。

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则是行政机关在处罚过程中要求违法行为人停止或改正违法行为,是对违法行为人发出的一种作为命令,而不是行政处罚,并未科处新的义务。

2、内容不同

行政处罚是一种惩戒,是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利的一种限制或剥夺,从而引起警戒。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不是制裁,而是对违法行为的后果及其违法行为本身的纠偏,要么是停止违法行为,要么是消除违法行为引发的不良后果,表现为多种形式。

3、行政处罚的形式和责令改正形式有别

行政处罚可分为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拘留、劳动教养等。责令改正或纠正的形式因各种具体违法行为不同而分为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退还、责令赔偿、责令改正、限期拆除、限期治理等等。

4、行政处罚和责令改正的直接目的有差别

行政处罚是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行为的惩戒,是违法必究原则的体现,目的是使违法行为人因害怕受罚而不敢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责令改正则是迫使当事人停止违法或履行法律规定的守法义务,以纠正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利益。

扩展资料:

在执法实践中,执法队员有初步证据认定当事人实施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后,往往会开出责令立即(限期)整改文书(下称责改文书)。责改文书上写明当事人在某地的某行为违反了某法律规范,责令其立即或在期限内进行整改。

责改文书为行政命令。行政命令指行政主体依法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责改文书即要求相对人做出整改的意思表示。

开具责改文书,是合理行政中比例原则在处罚中的体现。行政处罚作为制裁性的行政行为,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同时对相对人的行为进行了否定评价。

根据比例原则,只有在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产生较大影响时才能进行处罚。而一般的违法行为都比较轻微,因而在开具责改文书,对相对人对违法行为做出意思表示之后,相对人仍不改正的,进行处罚。这样一来即遵守了比例原则,又维护了行政处罚的谦抑性。

责改文书不可诉。责改文书作为行政机关的意思表示,是过程性的行政行为。依行政行为成熟性理论 ,只有在行政行为完整产生后在才能进行司法审查。对过程性的行为不进行审查可避免司法机关过早得介入行政行为,影响行政的独立性。

责改文书不能申请非诉执行。责改文书目标状态不具体,没有明确的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同时责改文书为行政机关的意思表示,只有在相关人受领主动配合后才能恢复行政管理秩序,本身不具有可执行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责令改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限期整改与停业整顿

回答2:

1、性质不同

行政处罚是一种法律制裁,是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所给予的制裁。

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则是行政机关在处罚过程中要求违法行为人停止或改正违法行为,是对违法行为人发出的一种作为命令,而不是行政处罚,并未科处新的义务。

2、内容不同

行政处罚是一种惩戒,是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利的一种限制或剥夺,从而引起警戒。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不是制裁,而是对违法行为的后果及其违法行为本身的纠偏,要么是停止违法行为,要么是消除违法行为引发的不良后果,表现为多种形式。

3、行政处罚的形式和责令改正形式有别

行政处罚可分为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拘留、劳动教养等。责令改正或纠正的形式因各种具体违法行为不同而分为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退还、责令赔偿、责令改正、限期拆除、限期治理等等。

4、行政处罚和责令改正的直接目的有差别

行政处罚是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行为的惩戒,是违法必究原则的体现,目的是使违法行为人因害怕受罚而不敢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责令改正则是迫使当事人停止违法或履行法律规定的守法义务,以纠正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利益。

扩展资料:

一、《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故上述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处理行为。

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由此可见,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与行政处罚是并列的两个概念,不能等同。

三,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与行政处罚有明显的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的一种制裁和惩戒,而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仅仅是要求违法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后果、恢复原状,其本身不具有惩罚的性质。

2.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的目的大致有三个方面:

一是要让违法行为人为其违法行为及造成的不良后果付出代价,这个代价有的时候虽然与其通过违法行为所得的收益相当(如没收违法所得),但通常是高出违法收益的(如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给予罚款);

二是要通过这种高出违法收益的代价,让违法行为人由此得到教训,促使其以后不再从事类似的违法行为;

三是要以行政处罚本身具有的警示、威慑作用,告诫其他公众不得进行违法活动而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的目的,基本上限于使违法行为人即时停止违法状态。

3.形式不同。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可以表现为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退还、责令改正、限期拆除、限期治理等形式。

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之间的联系主要在于它们通常是同时进行的。行政机关发现行政相对人违法,既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也可以同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因为若只给予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则不足以恢复秩序;若只是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则不足以惩戒违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责令改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限期整改与停业整顿

回答3:

责令限期改正和责令限期整改的区别:

  1. 性质不同;

  2. 内容不同;

  3. 行政处罚的形式和责令改正形式有别;

  4. 行政处罚和责令改正的直接目的有差别。

一、责令限期改正和责令限期整改的区别:

  1. 性质不同

    行政处罚是一种法律制裁,是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所给予的制裁。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则是行政机关在处罚过程中要求违法行为人停止或改正违法行为,是对违法行为人发出的一种作为命令,而不是行政处罚,并未科处新的义务。

  2. 内容不同

    行政处罚是一种惩戒,是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利的一种限制或剥夺,从而引起警戒。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不是制裁,而是对违法行为的后果及其违法行为本身的纠偏,要么是停止违法行为,要么是消除违法行为引发的不良后果,表现为多种形式。

  3. 行政处罚的形式和责令改正形式有别

    行政处罚可分为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拘留、劳动教养等。责令改正或纠正的形式因各种具体违法行为不同而分为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退还、责令赔偿、责令改正、限期拆除、限期治理等等。

  4. 行政处罚和责令改正的直接目的有差别

    行政处罚是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行为的惩戒,是违法必究原则的体现,目的是使违法行为人因害怕受罚而不敢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责令改正则是迫使当事人停止违法或履行法律规定的守法义务,以纠正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利益。

二、政处行罚和责令改正二者的关系:

  1. 行政处罚和责令改正均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行为引起的;

  2. 二者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均是为了维护行政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

  3. 二者都是从不同角度针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是从惩戒角度对付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则是正面命令违法行为人停止违法,并纠正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行政处罚告诫违法行为人不得再违法,否则就受罚。责令改正就是不得违法,违法了要恢复原状,要纠正,必须履行义务。

  4. 行政处罚和责令改正的联系紧密还在于,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往往同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或纠正违法行为,这也可以看成行政处罚法律适用的一个方面。为此《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