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借款人应偿还本金及利息部分。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出36%部分的利息可国家不予保护。
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您可以根据当时借贷的利率来看,如果没有超过36%,或者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建议你早日归还本金及利息,以免影响征信;若实属高利贷,依照法律,超过36%的利息可不予支付,不超过部分则受法律保护,应当归还本金及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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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哪里敢去法院告你。他本身就是违法,不过你也要还啊,不然被他们找到你家,你爸妈的安全就没有保障了
会影响你的征信,最起码本金要还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