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是离婚时或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都是你俩协议兆行山解决。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族中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带陵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协议离婚时,应该已经对孩子抚养事宜达成了协议,应该由男方抚养;现坦锋在你要去变更抚养关系。
如果是这样,你有权起诉,案由是“变更抚养关系”。实话实说,目前的局势男方占优,因为现在与离婚时确定孩子由谁抚养时形势不一样,区别在于抚养权已经确定在男方,你要变更,就必须证明孩子随让肢晌你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不要对方支付饥磨抚养费,不是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关键因素。
孩子的抚养权是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的。
只要你能证明孩子由你抚养更有利于孩链亮做子的健康成长,一般法院都会支持的。
还有,如果孩子较小,一般也是首选女方的(不完全棚衡是的,只是优先),除非对方可以证明他更能让孩子健康成长。
如果孩子年键简满14岁,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
争取抚养权的优势在于你的收入是否稳定,你小孩的年纪大小,是否有暴力倾向,以及小孩的意愿等,法院会根据以上及其他迅差情备昌迅况综合考虑。仿此
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离婚后一年内反悔,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但是没改模有证据证明当时受欺诈或胁迫的,法院铅源不会支持重新分割。孩子抚养费问题,则槐歼态不同,如果孩子确实需要,可以起诉要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