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签证申请表/② 照片(长4.5cm、宽4.5cm、白底、1张)/③ 护照/④ 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本人页)/⑤ 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域内的申请) /⑥ 能证明与在日亲属或朋友关系的材料(亲属关系:亲属关系公证书 ,朋友关系:照片、书信等)
① 身元保证书/② 住民票( 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 *外籍人士在记载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 外籍人士除「住民票コード」以外的记载事项中不可有省略)/③ 在职证明(・公司经营者请提交法人登记簿滕本 ;・个体经营者请提交营业许可证或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 ;・靠年金生活等无业者需附为什么不能提交在职证明的理由书(任意格式)) /④ 标有总收入金额的:(・课税(所得)证明书;(市区町村长发行);・纳税证明书(样式2)(税务署长发行) ;・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请提交左边所指材料的任意一种,不能使用源泉征收票。 ;・提交的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要有税务署的受理印,e-Tax的话,要有“受理通知”及“确定申告书”的标识。⑤有效的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两面的复印